Joby Yip

提問: "想請問峇里島正式註冊,香港承唔都承認,法律效力一唔一樣, 如仔女出世紙, 遺產擁有權 等等? 將來若果要離婚,一樣可以係香港搞? 同係香港註冊有冇唔同?"
Posted by Tracy 2008-07-15 14:35:23
回應: 謝謝你的查詢!

婚姻的定義:
根據香港法例182章已婚者地位條例第二條(2)(d),「婚姻」(marriage)指:
「在香港以外,按照當地當時施行的法律而舉行婚禮或締結的婚姻。並「婚禮經舉行正式儀式,獲法律承認,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

假若您已按照當地當時施行的法律而舉行婚禮或締結婚姻,便不必要在香港再次註冊結婚。
如果經我們公司所處理的婚姻,香港政府都會是承認的。將來假若離婚也是根據香港離婚法,因此日後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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