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勤芳

提問: "請問寫貼信封是否分3類,請指教信封稱呼寫法
1)朋友類:
我同老公的朋友,未結婚寫(先生/小姐)正確嗎?
如離婚或另一半已去世應點寫?
2)親戚類:
是否我們的所有親人都應由我們的父母名義寫貼?
其實係未不應由新人的角色去稱呼長輩?
如是那麼稱呼如何寫?
老爺有細佬,大佬,細妹
奶奶有家姐,細妹,細佬,大佬"

Posted by Ms Chan 0000-00-0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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