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勤芳

提問: 羅女士你好,本人打算於新曆3月2007年註冊結婚,而妹妹於今年新曆十一月二十五日擺酒,但家人說不好在妹妹婚後四個月內結婚及不好於龍曆一月及二月結婚,我們沒有要找人擇日打算,日子只是雙方兩人同意,而且也預備了在該段時間結婚,是否有這些避忌呢?能否有更好方法?
Posted by 梁小姐 2006-11-13 00:00:31
回應: 以前農業社會認為結婚在農曆一月及二月會舆新年相冲,同一家人同年辦兩件喜事也不好,因舊日過年大家都忙於修屋、掃除、做新衣、做糕點、拜年……,人力資源不足以應付婚禮的繁重工作量,同年辦兩件喜事也遇著相同問題,相冲之說由此而起。現在這些說法已被否定多時,我們在農曆一月及二月的訂單也不少,同年辦兩件喜事的客户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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