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勤芳

提問: "我想請問一下現時以簡單o既方式過大禮,男家同女家分別要有什麼準備呢?是否一定要結婚前15至20日前進行過大禮呢?還有如果係婚禮前2個月左右派帖有沒有問題?
Thank you for your help!"

Posted by Merrysnowy 2006-11-13 18:20:40
回應: 過大禮不一定要結婚前15至20日前,最緊要遷就到自己和兩家需要,派帖在婚禮前2個月左右也沒有問題,港人過大禮一般已簡化形式如下:
形式1 –果藍+禮金+包羅萬有利是2封
形式2 –果藍+禮藍+禮金+各禮品利是(e.g.:三牲酒禮利是、海味利是、姨仔裙、舅仔鞋….)
形式3 –果藍+禮藍+禮金+各禮品(e.g.:海味、酒、禮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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