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勤芳

提問: "請問羅女士,本人於12月底擺酒及註冊,而我親戚於今年10月已註冊結婚,於今年1月擺酒.他們過門是前一天,擺酒是後一天,過門當天我不會出席,但我可否參加他的宴客呢? 屬同一個農曆,聽說我不能參加他的宴客是嗎?其實他們在10月已經註冊,那是否代表已經不是在同一個月結婚呢? 如果我們想參加大家的婚宴,可以怎樣呢?有什麼禁忌呢? 謝謝"
Posted by Do Do 2006-11-23 00:27:45
回應: 註冊結婚是西式例,若論相冲禁忌應以過門當天計算,坊間流行的說法是红事相距不足一個月,大家互不道賀、造訪或飲宴,前人認為紅事相冲會把兩對新人的福氣互相抵消,建議大家商討,取一最合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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