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y Yip

提問: "Hi Joby,我們打算2008年會在HK註冊及擺酒,但亦想2007年10月在關島影結緍相及chapel行禮,請問可以在HK and Guam兩邊註冊嗎? HKSAR approve this? Pls advise, thanks!!

"

Posted by Jacqueline 2007-03-18 18:02:38
回應: "您好!首先謝謝您的來信。

其實到外地註冊,與在香港註冊一樣,都是受法律承認的婚姻。

婚姻的定義:
根據香港法例182章已婚者地位條例第二條(2)(d),「婚姻」(marriage)指:
「在香港以外,按照當地當時施行的法律而舉行婚禮或締結的婚姻。並「婚禮經舉行正式儀式,獲法律承認,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

假若您已按照當地當時施行的法律而舉行婚禮及註冊,便不必要在香港再次註冊結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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