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須知】決定婚禮日期及儀式
08 October,2018

婚禮日期﹕

如果您們打算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在遞交通知書時,您可以一拼選擇結婚的日期及時間。

如果您打算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您們應先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量,定出行禮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在婚禮舉行前,要確保「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已經簽發。

婚禮儀式﹕

無論您們決定在哪裡行禮,在舉行婚禮之前,都需要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分別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認一夫一妻制及婚姻的合法性。婚禮亦必須有兩名或以上見證人在場下舉行。

婚姻登記官、主婚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以及結婚雙方和兩名年滿歲的見證人,均會在結婚證書上簽署。結婚證書一式兩份,正本會在婚禮結束後,交予結婚雙方,副本將在婚姻登記處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