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聯名不聯名 新婚夫妻點抉擇?
撰文: 編輯部 於 2019-08-16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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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名字,我的姓氏──寫在婚書代表終生承諾,寫在屋契代表物業擁有權。所以新婚置業,夫妻聯名不聯名,應該點抉擇?你應先問問自己兩個問題:
問題1:雙倍印花稅 你願意付嗎?
父母輩結婚,聯名置業代表給對方一份保障,但今時今日聯名買樓,新婚夫妻必須考慮日後會否再置業。政府早年為壓抑樓市推出「辣招」,無論以個人或公司名義購買第二間物業,劃一徵收15%印花稅。例如購置一間HK$500萬物業,HK$500萬x15%=HK$75萬,你是否願意繳付這筆印花稅?
問題2:樓換樓 轉售時機合適嗎?
「磚頭」保值之餘,又有好大升值空間,所以轉售物業係好多香港人的投資之道。但在「辣招」之下轉售物業,你要考慮能否負擔得起額外印花稅:
6個月內轉售 – 20%額外印花稅
超過6-12個月內轉售 – 15%額外印花稅
超過12-36個月內轉售 – 10%額外印花稅
新婚夫婦打算「樓換樓」增值財富,就要好好計劃轉售物業的時機,以免被徵收重稅了!
個人名義買樓 更多置業選擇
其實以個人名義置業,某程度上有更多選擇。近年居屋均以折扣價發售,毋須「兩球」便可上車,如倆口子的薪金差距較大,薪金較低的一方不妨以白表抽居屋,中獎的話,便可減輕首置供樓壓力。而薪金較高的一方,可以儲錢專攻私樓,過幾年轉售或收租,既能避免交重稅,又可以有穩定收入,大大幫輕家庭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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