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
同意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要透過婚姻監禮人或直接向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如「擬結婚通知書」符合法定要求,婚姻登記官會在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讓您們在「擬結婚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屆時可於所定的日期及地點進行註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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