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婚儀式懶人包】準新人不可不知的倒數9件事
「你是否願意在上帝鑒臨及眾人見證下,承認XXX為你合法丈夫,並且承諾不論健康、疾病、富足、困苦仍終生珍惜他、愛護他,與他永不分離?」「我願意!」
證婚就在宣讀以上誓詞後簽名交換戒指揭頭紗再親吻後成事,前後不過五至十分鐘,大家趕時間上菜了……
證婚儀式雖然短暫,或者是最易被來賓們忽略的環節,但卻是你倆正式成為合法夫妻的開始,是你倆訂下愛情與忠信的終身盟約,意義重大啊!不想這十分鐘白白Hea過,準新人要好好安排證婚的一切事宜,看看這個「證婚倒數9件事」,保證大家可以享受證婚時刻的一分一秒。
當閣下安排好結婚日子,就可以開始物色監禮人了!監禮人可以是神父或律師,這視乎新人是否教徒。如新人是教徒,請先盡快找教堂,安排好場地後,再找喜愛的神父當監禮人。
新人沒有宗教信仰的話,近年大家都傾向請律師親臨婚宴會場證婚,新人一般可上網找監禮公司或提供監禮服務的註冊律師,更可從過去出席的婚宴中物色你喜愛的律師。
新人若對證婚律師「零概念」,可從以下準則來揀選律師:
1. 靠口碑:朋友或親友聘用過。
2. 說話流暢、反應快,又守時。
3. 清楚交代收費(可有包括政府收費)及詳細服務項目。
4. 若證婚逾時開始,律師可會額外收費。
5. 透過監禮公司找律師,如新人指定某位律師可需另行收費。 搶手的證婚律師至少在婚前一年前就要物色,如新人對證婚律師無特別要求,亦可於半年前物色,跟找場地一樣,愈早愈好。
更詳細資料,可參閱「化解新人對證婚的十個謬誤」一文。
倒數時刻7:一年前 確定證婚時間
如今不少新人愛聘請律師證婚,遇上好日,一些律師可能要一晚走兩場。律師會要求新人盡早確定證婚時間,一般而言分六點及八點兩大時段,選用哪個時段則視乎新人要求而定。如新人只要求至親見證,六點證婚,婚宴就可以盡早開席;新人如在平日(周一至五)結婚,則傾向等齊親朋好友放工到臨,八時證婚熱鬧一點較好。這點無分好壞,最重要新人與父母有所溝通,取得共識。
倒數時刻6:三個月前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按照<婚姻條例>的規定,新人須於婚期前最少15天,但不得超過婚期前三個月,親自或透過婚姻監禮人(亦即是閣下聘請的證婚律師)向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下稱「通知書」)。
如親自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1. 自行遞交「通知書」的新人,大多選擇在婚姻登記處證婚。
2. 由於要搶先選擇屬意的婚姻登記處及屬意的時段舉行證婚(務求取得一個預留禮堂的優先籌號),新人會搶先上網預約遞交「通知書」日期,如上文所言,預約日期不會早於閣下舉行婚期三個月前,如婚期為2013年7月16日,最早遞交通知書的日期為2013年4月16日(紅假除外)。
3. 而辦理預約服務可於婚期三個月前的14日內,亦即是2013年4月2日至4月15日期間,上網預約。
如透過證婚律師代辦手續,
1. 一般而言,律師為方便工作,會在閣下婚期三個月前要求大家填寫有關表格。
2. 表格所需填寫的資料包括:新人中英文姓名、身分證號碼、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職位、聯絡電話、住址、雙親父母中英文名、第三者同意人的中英文名等。
3. 確保填寫的資料無誤並合符法定要求,登記官會在遞交「通知書」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這張證明書,代表閣下可於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證婚。
資料來源: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
倒數時刻5:三個月前 確定證婚風格
新人與證婚律師會面時,律師會略為交待當日證婚的流程。至於證婚儀式的風格,如要求莊嚴一點、輕鬆一點、搞笑一點,或與賓客多一點互動,都可以嘗試了解律師能否配合。
新人如自問是「緊張大師」,或許希望來一幕證婚預演最好不過,這都要看看閣下的律師能否安排。
倒數時刻4:兩個月前 準備證婚物資
證婚儀式雖短,但作為一個為對方許下終身承諾的儀式,一些準備物資絕對不能忽視,一般情況下,證婚所需的物資包括:
1. 結婚戒指、
2. 戒指枕、
3. 簽名筆、
4. 結婚證書套。
倒數時刻3:一個月前 編排流程
進入婚前一個月,不少新人都密鑼緊鼓作好婚前物資上和人流上的準備,就證婚環節,新人要……
1. 根據之前既定的證婚時間編排Rundown;
2. 知會婚宴場地表示當晚會進行即場證婚,所需椅桌的安排、暫停播放音樂或改播柔和純音樂;
3. 知會司儀,安排當晚介紹證婚律師出場,確保整個流程順暢。
倒數時刻2:一星期前 秘密練習
有見新人在宣誓一刻緊張得口齒不清,為另一半套上戒指時手震表現論盡。參考婚享同學會會員anne_tingting的一篇blog,題為《為DREAM WEDDING做準備 – 證婚講座筆記~》內容實用詳盡,極具參考價值,建議準新人可在婚前找機會就宣誓一刻自行綵排。
當宣讀誓詞一刻,新郎一手拿著戒指,一手輕托新娘的手心、手套少許,宣讀誓詞,讀完後將戒指完全套入。為免阻礙攝影師或攝錄師記錄重要一刻,宜反手將戒指套入。
倒數時刻1:一星期前 安排聯絡
大婚當日,新郎跟新娘會忙得分身乏術,新人宜交託一位可靠的兄弟或姊妹幫忙,處理下列事宜:
1. 將律師卡片或聯絡電話交給指派的兄弟或姊妹,由他/她在證婚前半小時聯絡律師確保準時到達會場,同時亦好讓律師知道有誰可以聯絡上;
2. 律師到場後可能需要五至十分鐘跟準新人面談,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方可舉行證婚儀式;
3. 安排律師與司儀見面,就整個證婚儀式流程有所了解;
4. 新人證婚所需物資,包括戒指、戒指枕、身分證亦宜交由指派的兄弟或姊妹保管,屆時一併放在證婚枱上或交給律師,保證萬無一失。
撰寫是次證婚主題,編輯找來新婚朋友了解、上網四出搵料、再回想早前當姊妹的經驗,歸納出以上資料,希望新人細讀後,對證婚有基本的認識,就是賓客未有太在意整個證婚過程,閣下跟另一半也可樂在其中。
Text_Ida (WOW me!)